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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業是人類社會發展最古老的行業
Sep 3rd 2012, 03:02

典當業是人類社會發展最古老的行業,即所謂的當舖,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見諸於文字記載的典當活動有1600多年的歷史,這1600多年的中國典當史可以說是肇始於南朝佛寺,入俗於大唐五代,立行於南北兩宋、興盛於明清兩季,衰落於清末民初,復興於當代改革。其間,由於戰亂不斷,典當業發展潮起潮落,幾度風雨。既有鼎盛興旺歲月,也有銷聲匿跡年代。
最早的典當活動始於南朝,公元420年,由寺院經營叫質庫。
唐朝,典當業有了新的發展,在社會生活中取得了合法地位。唐貞觀年間(627-649),不但寺院經營,民間經營,達官貴族也經營。當本最低20文,最高120文。當時1000文等於一個錢,購一斗米需四個錢。當期最短為1天,最長52天。唐代經營方式靈活,資金周轉快。
宋朝,北宋(1103年),徽宗下詔要求官辦當鋪,並要求多設在商販集中、生意興隆的集鎮。宋朝的當鋪主要開辦「谷典」、「谷當」,一些糧商出於資金融通的目的,糧食登場,價格低賤時節將收購的糧食抵押給當鋪,再用所獲貸款去收購糧食,這樣循環往復,隨當隨收。
金朝,金朝是我國歷史上一個很短的時期,又是典當業發展史上一個很有特色的時期。公元1163年,由政府頒布了一部管理完備的典當法規。該項法規規定,當本按當物估值七成折價;利息規定月利一分,當期規定「經二週年外,又愈月不贖即聽下架出賣。」即當期二年,允許超期一個月。到期不贖便可變賣;當票的書寫內容以及當物滅失後應由當鋪承擔賠償責任等問題都有明確規定,並要求每月向上申報,要公正辦事,違法必究等。金代是典當業不斷發展和完善的時期。元朝,當鋪呈減少趨勢,僧辦當鋪逐漸退出歷史舞台,只有民辦當鋪。
明朝,民辦當鋪十分興旺,大批商人加入當鋪行列,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僅河南一省有當鋪213家。在民辦、商辦十分紅火的情況下,一些官僚政客也涉足典當業,促進了典當業的發展。
文章來源:《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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